性侵害犯罪被害人在審判程序中可受保護的重要事項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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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任何必須公示的司法文書 (例如判決書) 都不會直接把您的名字寫上去,也不會寫出讓別人可以判斷是在提到您是被害人的資料。這是法律上給你的保障,請不必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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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文章內容,可知性侵害犯罪被害人在審判程序中可受保護的重要事項第10條是關於任何必須公示的司法文書(例如判決書)不得直接揭露被害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及其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該法條的參考資料可以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2條第2 項",其中明確規定了判決書不得揭露被害人的個人基本資料。舉一個與參考資料有關的範例:如果有一份判決書提到了被害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個人資訊,這就違反了該法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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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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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