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紀錄及資料塗銷作業要點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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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現有紀錄及資料之塗銷: (一) 各法院應就現有少年資料清查造冊,並通知相關機關塗銷之。 (二) 遇有個案聲請塗銷,或於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後符合塗銷條件者,應即調卷查明後,妥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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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少年紀錄及資料塗銷作業要點第9條的規定如下: 一、各法院應該進行現有少年資料的清查,並通知相關機關進行塗銷。 二、如果有個案需要聲請塗銷,或者在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後符合塗銷條件的情況下,應該立即調卷查明並妥善處理。 該條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護少年的權益,避免他們的犯罪紀錄在成年後的訴訟程序中被使用,或者用於加重刑罰。根據《北京規則》的規定,為了避免污名化和預斷,少年犯罪者的記錄不應該在同一成年後的訴訟中被使用。這也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第10號一般性意見第66點後段中關於成人訴訟中不應該使用少年犯罪紀錄的規定。 所以根據這個條例,現有的少年紀錄和資料應該進行清查並進行塗銷,以保護少年的權益。如果有個案需要塗銷或者符合塗銷條件,法院應該立即處理相關程序。
- 少年名詞
- 少年事件處理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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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