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臺灣省施行細則 第 29 條(免征耕地之征收)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依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一第五兩款免征之耕地,於計算地主保留面積時,應與其他自耕及出租耕地合併計算,如免征耕地已達或超過保留標準者,其他出租耕地,一律征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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