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臺灣省施行細則9征收

快速跳轉

政府機關因興辦土地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事業之需要,業經協議購買之耕地,視為本條例第七條第四款之征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臺灣省施行細則第9條(征收),政府機關因興辦土地法第208條、第209條規定事業的需要,與持有耕地的耕者協議購買該土地,則視為本條例第7條第4款所規定的征收。這表示如果政府機關需要這些土地來興辦特定事業,他們可以與持有耕地的耕者協議購買,並將此視為征收的一種方式。

  • 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零九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臺灣省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9 條規定:「政府機關因興辦土地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事業之需要,業經協議購買之耕地,視為本條例第七…」(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