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掛失止付處理規範 第 2 條(票據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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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所稱票據為匯票、本票及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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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參考資料中的內容,可以得知票據掛失止付處理規範的第2條指的是票據的種類,包括匯票、本票和支票。具體來說,匯票是指由銀行或金融機構在發票人要求下開立,並由銀行或金融機構支付款項給受款人的票據;本票是指發票人直接發給持票人,無需經過金融機構付款的票據;支票是指由發票人簽發並由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給受款人或執票人的票據。這些票據在掛失止付時適用相關的處理規範。
- 本票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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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