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辦理貪污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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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檢察官偵辦貪污案件期間應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偵查不公開規定,並確實督導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遵守上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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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繁體中文資料中的上述片段,第17條指出檢察機關在辦理貪污案件期間應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的偵查不公開規定,並確實監督司法警察官和司法警察的遵守。然而,這個片段提供的內容不足以提供詳細的解釋或提供任何相關範例。因此,關於檢察機關辦理貪污案件應該注意的事項的具體內容,以及有關遵守偵查不公開規定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以及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判決書。
- 第二百四十五條條文
- 偵查不公開名詞
- 司法警察官名詞
- 司法警察名詞
- 上開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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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