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七星、瑠公農田水利會會有非事業用土地,依本章規定讓售鄰地所有權人,其鄰地所有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共同承購,或由申購之鄰地所有權人,檢附其他鄰地所有權人放棄申購之證明文件,始得讓售。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