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地形狹長、地界曲折、畸零之會有非事業用土地,得以整界交換產權方式調整為坵塊完整可單獨使用之土地。
農田水利會財產處理要點第8條規定當地形狹長、地界曲折、畸零的土地不適合作為事業用土地時,可以透過整界交換產權的方式進行調整,將這些土地調整為坵塊完整且可單獨使用的土地。這意味著農田水利會可以在這些地區進行土地的重新整理,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據最新的資料,可以舉出一個相關的範例是2014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局公告的「農田水利會財產處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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