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為編輯解釋及判例,設解釋及判例編輯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司法院解釋及判例編輯委員會組織規程第1條規定了設立解釋及判例編輯委員會的目的,即編輯司法院的解釋文件和判例文件。根據本條的規定,可知解釋及判例編輯委員會是由司法院設立的,其主要任務是編輯司法院的解釋及判例文件。然而,以上提供的參考資料並未直接涉及到司法院解釋及判例編輯委員會組織規程第1條的相關內容。因此,目前無法根據提供的資料給出該項規程的具體釋義或相關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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