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十一、當事人書狀,除明顯表示提起訴願而誤寫誤遞,可移送行政機關者外,其他不合法情形,仍應予編案。
根據提供的內容,無法找到關於最高行政法院審查科書記官辦事注意事項第11條的具體解釋或相關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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