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聲請閱覽訴訟卷宗,除依法令及行政訴訟閱卷規則、各級法院刑事、行政訴訟及少年保護事件律師閱卷要點之規定外,依本注意事項辦理。
最高行政法院審查科書記官辦事注意事項第 50 條規定,在聲請閱覽訴訟卷宗時,除了根據法律規定、行政訴訟閱卷規則、各級法院的刑事、行政訴訟和少年保護事件律師閱卷要點的規定進行辦理外,還應按照本注意事項進行。 參考資料: 1. 最高行政法院審查科書記官辦事注意事項:https://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02.aspx?pid=6&k=%E8%AD%B0%E8%A8%8A%E4%BF%A1%E6%81%AF-%E6%89%BF%E8%BE%A6%E5%90%84%E9%A0%85%E6%AC%8A 2. 行政訴訟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90001 3. 行政訴訟閱卷規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120061 4. 各級法院刑事、行政訴訟及少年保護事件律師閱卷要點 (需要搜尋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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