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最高行政法院書記科書記官辦事注意事項19

快速跳轉

十九、筆錄內關於當事人點呼到場與否一欄,應將經點呼之當事人及訴訟關係人,一一書明其姓名,並記明「到」或「未到」等字樣,不可略記為「詳報到單」。當事人及訴訟關係人雖已報到,但點呼時不在場者,應記明「點呼未在場」,不宜載為「未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最高行政法院書記科書記官辦事注意事項第 19 條規定了筆錄內關於當事人點呼到場與否的記錄方式。應將經點呼之當事人及訴訟關係人,一一書明其姓名,並記明「到」或「未到」等字樣。不可略記為「詳報到單」。如果當事人及訴訟關係人報到時不在場,應記明「點呼未在場」,不宜載為「未到」。 參考資料: 最高行政法院書記科書記官辦事注意事項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180094

  • 訴訟關係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最高行政法院書記科書記官辦事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最高行政法院書記科書記官辦事注意事項第 19 條規定:「十九、筆錄內關於當事人點呼到場與否一欄,應將經點呼之當事人及訴訟關係人,一一書明其姓名,並記明「…」(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最高行政法院書記科書記官辦事注意事項第 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