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最高法院、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法官候選人推薦試行要點7

快速跳轉

七 上級審法院之庭長、法官應於個案審理終結時,考下級審法院法官之學識、才能、辦案精神,紀錄其良窳 (格式如附件三) 並連同裁判書送院長核閱後,交統計室定期計算成績,留供投票推薦之重要參考,期客觀公正。 前項考核記錄表,應由考核法院之合議一庭庭長、法官全體具名,以示負責。 附件 (三) ┌──────────────────────────────┐│○○法院庭長考核下級法院法官平時辦案情形紀錄表 ││ 法官 │├──┬────┬────┬────────┬────┬───┤│法院│職 稱│姓 名│審理個案日期文號│綜合考評│備 考│├──┼────┼────┼────────┼────┼───┤│ │ │ │ │ │ ││ │ │ │ │ │ │├──┴────┴────┴────────┴────┴───┤│ 合議庭庭長 (簽章) ││ 法官 ││ 法官 ││ 法官 ││ 法官 ││中華民 國 年 月 日│└──────────────────────────────┘註:一 綜合考評係就下級法院法官之學識、才能及辦案精神等項目為之,分為甲上、甲、乙上、乙、丙上、丙六次等級,請就其中一個等級斟酌填註。 二 本考核表連同裁判書送院長核閱後送交統計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最高法院、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法官候選人推薦試行要點第7條規定,上級審法院庭長、法官應於個案審理終結後進行下級法院法官的學識、才能、辦案精神的考核。這些考核情況應由考核法院的合議一庭庭長、法官全體具名,填寫考核記錄表。該考核記錄表連同裁判書一起送交院長核閱後,送交統計室進行成績計算。這些考核記錄將作為重要的參考來源,用於候選人的推薦投票,以期達到客觀公正。 參考資料: 最高法院候選人審查要點:https://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zh-tw/Files/%E8%88%87%E7%88%B0%E8%AA%A4%E6%B3%95%E9%99%A2%E5%80%99%E9%81%B8%E4%BA%BA%E6%8E%A8%E8%96%A6%E8%A9%A6%E8%A1%8C%E8%A6%81%E9%BB%9E.pdf

  • 名詞
  • 裁判名詞
  • 名詞
  • 記錄名詞
  • 合議庭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最高法院、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法官候選人推薦試行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最高法院、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法官候選人推薦試行要點第 7 條規定:「七 上級審法院之庭長、法官應於個案審理終結時,考核下級審法院法官之學識、才能、辦案精神,紀錄其…」(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最高法院、高等法院或其分院法官候選人推薦試行要點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