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法院文卷保存期限規程2

快速跳轉

調解事件卷宗,如調解不成立者,其保存期限自不成立之日起為二年,其餘準用前條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院文卷保存期限規程第2條,調解事件卷宗,如果調解不成立,則其保存期限為自不成立之日起為二年;對於其他案件,則準用前條的保存期限規定。例子或相關範例的參考資料需要有100%的關聯度。很抱歉,我無法在提供的內容中找到適用的參考資料。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法院文卷保存期限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法院文卷保存期限規程第 2 條規定:「調解事件卷宗,如調解不成立者,其保存期限自不成立之日起為二年,其餘準用前條之規定。」(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法院文卷保存期限規程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