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核發辦理民刑事件事實證明書審查要點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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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院暨所屬機關人員,申請發給辦理民刑事件事實證明書,依本要點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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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司法院核發辦理民刑事件事實證明書審查要點第1條規定,合格人員申請取得民刑事件事實證明書時,應依照這項要點的規定辦理。根據司法院的官方網站,民刑事件事實證明書是由司法院發給的一種文件,用於證明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的事實狀況。這項要點對於取得該證明書的申請程序、審查標準等進行了具體的規定,以確保證明書的正確性和可信度。在進行申請時,相關人員應按照要點中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並且經過審查合格後方可取得民刑事件事實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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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