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暨所屬機關雇員遴用甄選要點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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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院暨所屬機關新僱用之雇員,在甄選前,須先查核其素行,尤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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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以上法規,司法院暨所屬機關在新僱用雇員前,應先查核其素行,特別要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的忠誠。這意味著司法院注重雇員的道德品質和對國家的忠誠度,並將這些因素納入雇員甄選的考量中。 參考資料:司法院暨所屬機關雇員遴用甄選要點第3條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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