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請頒獎章作業注意事項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公務人員於退休(職)、資遣、辭職後再任者,不得再請頒同等次之服務獎章。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