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設辯護人服務規則 第 1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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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辯護人每月終造具承辦案件月報表,並應檢附辯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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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問題所提及的資料,無法得知法院公設辯護人服務規則第 16 條的內容及其相關法條內容。因此,我無法提供針對該法條的逐條釋義與相關範例。
- 公設辯護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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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