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刑事簡易程序編號補充要點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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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聲請簡易判決交通刑事案件「交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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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聲請簡易判決交通刑事案件的處理,可以參考法院辦理刑事簡易程序編號補充要點第3條的相關規定。該條規定了司法院裁判視頻系統及語音視訊訊號轉換設備使用之辦理要點,以及對於認定被告人是否有簡易判決的權限等事項進行了具體規定。根據該條的規定,司法人員可以在特定情況下利用司法院裁判視頻系統及語音視訊訊號轉換設備進行聽證會議。此外,對於符合一定條件的交通刑事案件,法院可以依照簡易判決的程序來審理。具體案例可參考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五條之一第三項相關規定。
- 刑事案件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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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