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疏散建築用地徵用領用條例 第 3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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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領用人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者,除依前條辦理外,並處土地領用人一千元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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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本問涉及《防空疏散建築用地徵用領用條例》第30條,該條規定土地領用人違反該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者,除依前條辦理外,並處土地領用人一千元以下之罰鍰。 根據該法規,土地領用人若違反《防空疏散建築用地徵用領用條例》第18條第1項的規定,將會受到一定程度的處罰。然而在提供的上下文中並未提及第18條第1項的具體內容,無法詳細解釋這一條規定,所以無法提供更具體的釋義。同樣地,沒有足夠的參考資料來舉出與該法規有關的範例。 鑑於上述情況,我無法對《防空疏散建築用地徵用領用條例》第30條進行具體解釋或提供相關範例。
- 罰鍰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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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