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民事訴訟集中審理證人訊問、發問參考要點6

快速跳轉

六 (發問之方式) 當事人對證人之發問,應以個別具體問題之方式為之,但有使證人為始末連續陳述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民事訴訟集中審理證人訊問、發問參考要點第6條,當事人對證人的發問應以個別具體問題的方式進行,但如果有必要使證人從頭到尾連續陳述,則不受此限制。 這意味著當事人在對證人進行訊問時,應詢問具體的問題,而不是模糊或一般的問題。然而,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證人從頭到尾的連續陳述,則可以不受這一限制。 舉例如下:假設當事人需要證人描述一起車禍事件的全過程,包括發生事故前的環境、發生事故的瞬間和事後的處理情況,那麼當事人可以要求證人從頭到尾連續陳述,而不受個別具體問題的限制。

  • 證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民事訴訟集中審理證人訊問、發問參考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事訴訟集中審理證人訊問、發問參考要點第 6 條規定:「六 (發問之方式) 當事人對證人之發問,應以個別具體問題之方式為之,但有使證人為始末連續陳述…」(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事訴訟集中審理證人訊問、發問參考要點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