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聘用法官助理管理考核執行注意事項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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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其他相關規定及聘用契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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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高等法院聘用法官助理管理考核執行注意事項第 5 條,若本要點未盡事宜,則應依其他相關規定及聘用契約辦理。這表示當遇到本注意事項所未提及的情況時,應該參照其他相關的規定和聘用契約來處理。例如,如果發生在聘用契約中有關解聘的情況,上述文件所提供的具體規定和指引也可以用來確定執行過程和準則。具體參考資料和案例可能涉及其他相關的法規或司法文件,例如內政部、勞動局或司法院的相關規定或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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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