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政風室司法風紀訪查工作實施要點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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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則 實施司法風紀訪查工作時,應本不干涉審判獨立之原則,以審慎態度,訪查事實,力求客觀、具體、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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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臺灣高等法院政風室司法風紀訪查工作實施要點」第3條是關於該單位在進行司法風紀訪查工作時應遵守的原則。根據此條款,該單位在訪查事實時應本不干涉審判獨立之原則,以審慎態度進行訪查,力求客觀、具體、完整。在執行訪查工作時,該單位應遵守以上原則,確保其訪查結果的客觀性和完整性。 參考資料:臺灣高等法院政風室司法風紀訪查工作實施要點第3條
- 審判獨立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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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