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政風室司法風紀訪查工作實施要點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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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的 深入瞭解機關員工及社會民眾對司法風紀之反應及政風興革建言,供策進政風業務及機關首長施政之參考,以積極發掘貪瀆不法,端正政風,維護優良司法風氣,塑造優良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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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臺灣高等法院政風室司法風紀訪查工作實施要點第2條明確了該實施要點的目的是深入了解機關員工及社會民眾對司法風紀的反應和政風興革的建言,以供策進政風業務及機關首長施政之參考。該實施要點的目的在於積極發掘貪瀆不法,端正政風,維護優良司法風氣,塑造優良司法形象。 來源資料:臺灣高等法院政風室司法風紀訪查工作實施要點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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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