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感應式磁卡管理要點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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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新進員工到職時除專案簽准外,應填寫「臺灣高等法院門禁權限異動申請單」(附表 1)簽陳單位主管,並會知人事室(司機、工友免會人事室)及政風室,經簽奉院長核定後開啟門禁權限,於持卡人離職(含調辦事)時,依據「臺灣高等法院職員離職報告單」註銷該門禁權限。
五、本院新進員工到職時除專案簽准外,應填寫「臺灣高等法院門禁權限異動申請單」(附表 1)簽陳單位主管,並會知人事室(司機、工友免會人事室)及政風室,經簽奉院長核定後開啟門禁權限,於持卡人離職(含調辦事)時,依據「臺灣高等法院職員離職報告單」註銷該門禁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