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臺灣高等法院感應式磁卡管理要點 第 5 條

五、本院新進員工到職時除專案簽准外,應填寫「臺灣高等法院門禁權限異動申請單」(附表 1)簽陳單位主管,並會知人事室(司機、工友免會人事室)及政風室,經簽奉院長核定後開啟門禁權限,於持卡人離職(含調辦事)時,依據「臺灣高等法院職員離職報告單」註銷該門禁權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