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通訊保密應行注意事項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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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加強通訊保密,避免敗訴當事人利用電話對法官進行滋擾、報復等情事,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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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內容如下: 根據參考資料可知,臺灣高等法院通訊保密應行注意事項第 1 條的訂定目的是為了加強通訊保密,避免敗訴當事人利用電話對法官進行滋擾、報復等情事。這意味著法官需要特別留意通訊保密,以確保法官在處理案件時不受到外界的干擾和壓力。具體的注意事項在文件中沒有提及,所以無法提供更詳細的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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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