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訴訟卷宗卷證索引代替文書目錄試行要點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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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為有效管理卷證資料,方便查閱,並簡化文書目錄之製作,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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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臺灣高等法院訴訟卷宗卷證索引代替文書目錄試行要點第 1 條」的目的是為了有效管理卷證資料,方便查閱,並簡化文書目錄的製作。這項要點的訂定是為了提高卷證管理效率,讓法院能更容易地查找和檢視案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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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