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訴訟卷宗卷證索引代替文書目錄試行要點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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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格式) 卷證索引格式,民事事件如附件一,刑事案件如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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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該問題所提到的法規「臺灣高等法院訴訟卷宗卷證索引代替文書目錄試行要點第7條」,我對此法條的逐條釋義如下: 第7條:卷證索引格式,民事事件如附件一,刑事案件如附件二。 根據這條法條,它要求卷證索引必須符合特定的格式。民事事件的卷證索引格式可以參考附件一,而刑事案件的卷證索引格式可以參考附件二。 參考資料: 根據最新資料,我們可以參考《臺灣高等法院訴訟卷宗卷證索引代替文書目錄試行要點》。
- 刑事案件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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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