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事案件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要點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五、法院應注意避免有人藉偽證、誣告或其他案件之告訴、告發探知檢舉人之身分資料。 法院出借卷證時,應先查明借調機關之使用範圍,並將該範圍以外之檢舉人身分資料封存保密後,再行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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