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及組織章程 第 3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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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之會計年度採曆年制,自每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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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捐助及組織章程第 38 條,該基金會的會計年度為曆年制,從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這意味著該基金會的財務操作、報告和記錄都是按照每年的曆年進行的。舉例來說,如果一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於2022年1月1日成立,那麼它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將從2022年1月1日開始,到2022年12月31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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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