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人民陳情與監察院請求查復及立法院函來人民請願案質詢關係文書處理流程要點 第 2 條
二、辦理前點所列之案件,應迅速處理、妥適審核,如有必要,並應調取、詳閱有關資料,或會請本院相關廳處表示意見,以求周延,俾化解民怨,提升司法形象。
回 司法院人民陳情與監察院請求查復及立法院函來人民請願案質詢關係文書處理流程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二、辦理前點所列之案件,應迅速處理、妥適審核,如有必要,並應調取、詳閱有關資料,或會請本院相關廳處表示意見,以求周延,俾化解民怨,提升司法形象。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