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人民陳情、監察院請求查復、立法院函來人民請願案、立法院質詢關係文書處理流程要點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 辦理第一點所列之案件,應迅速處理、妥適審核,如有必要,並應調取、詳閱有關資料,或會請本院相關廳處表示意見,以求周延,俾化解民怨,提升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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