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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 第 3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三十二、各機關對系統服務廠商以遠端登入方式進行系統維修者,應加強安全控管,並建立人員名冊,課其相關安全保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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