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35

快速跳轉

三十五、辦理資訊業務委外作業,應於事前研提資訊安全需求,明訂廠商之資訊安全責任及保密規定,並列入契約,要求廠商遵守並定期考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司法院及其所屬各機關在辦理資訊業務委外作業時,根據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第35條的規定,應事先明確資訊安全需求,並將廠商的資訊安全責任及保密規定列入契約中,要求廠商遵守這些規定並定期進行考核。 資訊安全管理要點第35條的參考資料可以是《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這份文件提供了詳細的指導措施,包括在委外作業時如何確保資訊安全,並明確了對廠商的資訊安全要求。以最新的版本為準,以確保這些措施符合最新的資訊安全標準。 舉例來說,一個司法院所屬機關委外資訊系統開發給某廠商,根據資訊安全管理要點第35條的規定,司法院應事先明確資訊安全需求,例如要求廠商使用加密技術保護敏感資料,並明訂廠商的資訊安全責任及保密規定,包括不得外洩資料給第三方。此外,這些安全需求和保密規定應該納入契約中,以確保廠商在執行資訊業務委外作業時遵守這些規定。司法院也應定期考核廠商,以確保其符合資訊安全要求。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第 35 條規定:「三十五、辦理資訊業務委外作業,應於事前研提資訊安全需求,明訂廠商之資訊安全責任及保密規定,並列入…」(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第 3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