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 第 3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三十五、辦理資訊業務委外作業,應於事前研提資訊安全需求,明訂廠商之資訊安全責任及保密規定,並列入契約,要求廠商遵守並定期考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