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家安全法第八條第二項停止適用後法院與軍法機關移審案件應行注意事項5

快速跳轉

五、各法院受理軍法機關移審之案件,相關之行政事宜應依「民刑事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法律中提到了「民刑事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這是有關法院受理軍法機關移審案件相關行政事宜的規定。根據這個要點,法院在處理這些案件時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編號計數和分案報結。具體的細節和程序可以參考這份實施要點來進一步了解。

  • 移審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家安全法第八條第二項停止適用後法院與軍法機關移審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家安全法第八條第二項停止適用後法院與軍法機關移審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5 條規定:「五、各法院受理軍法機關移審之案件,相關之行政事宜應依「民刑事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辦理。」(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家安全法第八條第二項停止適用後法院與軍法機關移審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