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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寺廟登記須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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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寺廟登記事項如下: (一)名稱。 (二)所在地。 (三)主祀神佛。 (四)宗教別。 (五)負責人姓名。 (六)負責人產生方式。 (七)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 (八)財產。 (九)法物。 (十)組織成員。 (十一)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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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寺廟登記須知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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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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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辦理寺廟登記須知第 3 條規定:「三、寺廟登記事項如下: (一)名稱。 (二)所在地。 (三)主祀神佛。 (四)宗教別。 (五)負…」(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辦理寺廟登記須知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