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寺廟登記須知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三、寺廟登記事項如下: (一)名稱。 (二)所在地。 (三)主祀神佛。 (四)宗教別。 (五)負責人姓名。 (六)負責人產生方式。 (七)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 (八)財產。 (九)法物。 (十)組織成員。 (十一)章程。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辦理寺廟登記須知 第3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此法條尚無 AI 深度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