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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併案調卷及囑託執行參考要點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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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併案處理之流程,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全部併案: 1.書記官發現須併案或經簽准併案者,先完成卷面填載。 2.通知受併案股,並交付併案簽呈影本,於電腦中作併案處理,及通知債權人債務人。 3.得併案報結者應儘速處理,並於統計室發還卷宗、卷證齊全後,列印辦案進行簿,將卷宗送交受併案股簽收,並取回併案簽呈影本。 4.受併案股收受通知後,應即於受併案件之卷面完成填載。 5.受併案股應定期清理留存之併案簽呈影本,如併案股遲未交付併案卷宗,應適時催討。 (二)部分併案:除應影印卷宗送交受併案股外,與全部併案方式相同。(三)假扣押執行事件欲併入已歸檔之假扣押執行事件,依下列方式辦理: 1.已歸檔之假扣押執行卷宗未經他股調卷執行者: (1)併案股於併案卷面上完成填載並應於電腦上作併案維護及通知債權人、債務人。 (2)得併案報結者應儘速處理,並於統計室發還卷宗、卷證齊全後,登載辦案進行簿送交受併案股簽收。 (3)受併案股向檔案室調取卷宗,於受併案之假扣押卷面完成填載,並完成增卷、歸檔作業。 (4)如為部分併案者,以影印卷宗併案歸檔。 2.已歸檔之假扣押執行卷宗業經他股調卷執行者: (1)於併案卷面上完成填載。 (2)通知調卷執行之承辦股,並交付併案簽呈影本,於電腦上作併案處理,及通知債權人、債務人。 (3)得併案報結者應儘速處理,並於統計室發還卷宗、卷證齊全後,登載辦案進行簿將卷宗送交調卷執行股簽收,並取回併案簽呈影本。 (4)調卷執行之承辦股於所調假扣押卷完成填載。 (5)調卷執行之承辦股應定期清理留存之併案簽呈影本,如併案股遲未交付併案卷宗,應適時催討。 (四)假扣押事件併入(司)執字事件後,(司)執字事件撤回執行者,該(司)執字事件不得啟封,歸檔後應永久保存。 (五)(司)執字事件調取已歸檔假扣押案卷於執行完畢後,應將原調之假扣押事件檔號註銷,併入(司)執字案卷內歸檔,並於電腦上作下列處理: 1.由檔卷室註銷假扣押事件之檔號。 2.調卷執行之承辦股請假扣押股作併案處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第5條的內容,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在併案處理方面應遵循下列流程: (一)全部併案: 1. 書記官發現須併案或經簽准併案後,先完成卷面填載。 2. 通知受併案股,並交付併案簽呈影本,進行併案處理,並通知債權人和債務人。 3. 若允許併案的案件可立即處理,完成卷宗的填載後,發還給統計室,將卷宗送至受併案股簽收,並取回併案簽呈影本。 4. 受併案股收到通知後,應立即在受併案案件的卷面上完成填載。 5. 受併案股應定期清理留存的併案簽呈影本,若併案股未將併案卷宗交付,應及時追催。 (二)部分併案:部分併案與全部併案的處理方式相同,除了應影印卷宗交給受併案股外。 (三)假扣押執行事件併入已歸檔的假扣押執行事件時,應按以下方式處理: 1. 對於未經他股調卷執行的已歸檔假扣押執行卷宗: (1) 併案股應在併案卷面上完成填載,並在電腦上進行併案維護,通知債權人和債務人。 (2) 若允許併案的案件可以立即處理,完成卷宗的填載後,發還給統計室,將卷宗送至受併案股簽收。 (3) 受併案股向檔案室調取卷宗,對受併案的假扣押卷面完成填載,並完成增卷和歸檔作業。 (4) 若只是部分併案,則將卷宗影印後併入歸檔的檔案中。 2. 對於已經經他股調卷執行的已歸檔假扣押執行卷宗: (1) 在併案卷面上完成填載。 (2) 通知調卷執行的承辦股,並交付併案簽呈的影本,進行併案處理,並通知債權人和債務人。 (3) 若允許併案的案件可以立即處理,完成卷宗的填載後,發還給統計室,將卷宗送至調卷執行股簽收,並取回併案簽呈影本。 (4) 調卷執行的承辦股在調取的假扣押卷宗上完成填載。 (5) 調卷執行的承辦股應定期清理留存的併案簽呈影本,若併案股未將併案卷宗交付,應及時追催。 (四)假扣押事件併入司法執行事件後,若司法執行事件撤回執行,該司法執行事件不得重新開封,應將其歸檔並永久保存。 (五)司法執行事件在執行完畢後調取已歸檔的假扣押案卷,應註銷原調的假扣押事件檔號,併入司法執行案卷並歸檔。同時,在電腦上作下列處理: 1. 檔卷室註銷假扣押事件檔號。 2. 請假扣押股對調卷執行案件進行併案處理。 參考資料: 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併案調卷及囑託執行參考要點第5條

  • 書記官名詞
  • 債權人名詞
  • 債務人名詞
  • 假扣押名詞
  • 註銷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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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併案調卷及囑託執行參考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併案調卷及囑託執行參考要點第 5 條規定:「五、併案處理之流程,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全部併案: 1.書記官發現須併案或經簽准併案者,先…」(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併案調卷及囑託執行參考要點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