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執行毒品控制下交付作業要點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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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關接獲控制下交付案件,應即辦理密報登錄,並以密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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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海關執行毒品控制下交付作業要點第4條規定,各海關在接獲控制下交付案件時,應立即辦理密報登錄,並以密件方式進行處理。這表示海關必須對接收到的控制下交付案件進行詳細紀錄,並以保密的方式進行相關處理。具體細節可能包括對毒品運輸的時間、場所、參與人員等的詳細記錄,並且必須以保密的方式進行傳遞。此要點的目的是確保控制下交付案件的相關資訊的安全性和機密性。
- 控制下交付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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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