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加強調解試辦要點5

快速跳轉

五 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之民事事件,除有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六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者外,應分他調調解事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加強調解試辦要點第5條,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的民事事件,除非符合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六條第一項的特定情況,否則應轉為他調調解事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六條第一項,若訴訟標的為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且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或者訴訟標的為拆遷、賠償、退還、返還、處分、停止處分等特定請求時,可以進行他調調解。舉例來說,一個民事訴訟的標的為四十萬元的債務糾紛案件,根據該法條,可以轉為他調調解事件。

  • 第四百零六條第一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加強調解試辦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加強調解試辦要點第 5 條規定:「五 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之民事事件,除有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六條第一項各款所定…」(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加強調解試辦要點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