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申請替代役男支援方案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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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事室接受申請時,即向刑事科及民事科長請求查明是月空庭之替代役男供調派,並回報請求支援之單位。並通知役男屆時前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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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申請替代役男支援方案第8條的規定,當人事室接受替代役男的申請時,必須向刑事科及民事科長請求查明該月空缺庭的替代役男供調派,並回報請求支援的單位。同時,人事室也需要通知該替代役男,在指定的時間前往報到。 這個條文的目的是確保替代役男能夠及時且正確地被分配到需要支援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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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