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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子女或被誘人強制執行事件作業要點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九、執行完畢後,有必要時,得請兒童福利機關、少年福利機關或其他社會福利機關繼續對被交付人輔導或照顧,協助維持執行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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