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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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院每年定期舉辦或鼓勵人員參與性騷擾防治相關教育訓練,並於員工在職訓練中,合理規劃性別平權及性騷擾防治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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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司法院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第15條規定,所有處理申訴事件的人員,對於當事人的姓名和其他能夠識別身份的資料,除非根據調查必要或考慮公共安全的情況下,應該保密。違反這一要求的人,司法院可以根據相關規定對其進行懲處並追究責任,並解除其聘任。 參考資料:司法院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 性騷擾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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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