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 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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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要點適用對象於非本院所能支配、管理之工作場所工作者,本院應為工作環境性騷擾風險類型辨識、提供必要防護措施,並事前詳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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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懲戒法院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第17條,性騷擾申評會所需的經費應由該院相關的預算項下提供支應。這表示法院應根據預算來提供相應的資金來支援性騷擾申評會的運作和執行。這些經費可能用於支付相關的會議費用、專業人員的薪酬和其他有關性騷擾申訴和處理的費用。該條款的具體細節可能根據不同的機構和立法情況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議參考相關的法規或政策文件以獲得更詳盡和具體的信息。
- 適名詞
- 非名詞
- 性騷擾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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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