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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法院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 第 1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八、性騷擾申評會外部委員撰寫調查報告書,得支領撰稿費。 本院性騷擾申評會委員撰寫調查報告書,得支領專案加班費。 性騷擾申評會外部委員或具相關學識經驗之外部人士出席性騷擾申評會或專案小組會議,得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 性騷擾申評會或專案小組所需經費由本院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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