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委員倫理規範 第 14 條
快速跳轉
十四、調解委員不得接受當事人請託或收受不正利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資料未包含《法院調解委員倫理規範》第14條的內容,因此無法提供相關解釋或例子。
- 不正利益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法院調解委員倫理規範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十四、調解委員不得接受當事人請託或收受不正利益。
根據提供的資料未包含《法院調解委員倫理規範》第14條的內容,因此無法提供相關解釋或例子。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