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助理業務管理補充要點 第 17 條
十七、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其他相關規定及聘用契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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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助理業務管理補充要點第 17 條,若本要點未涵蓋的事項,則應根據其他相關規定及聘用契約進行處理。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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