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調查官與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遷調原則 第 1 條
快速跳轉
一、為提昇少年調查、保護及家事調查業務績效,並建立主任調查保護官、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服務機關地區遷調作業制度,依司法院暨所屬機關人員職務遷調實施要點第九點規定訂定本原則。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少年調查官與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遷調原則」第 1 條,此法條的目的在於提昇少年調查、保護及家事調查業務績效,並建立相關人員的地區遷調作業制度。該原則是根據司法院暨所屬機關人員職務遷調實施要點第九點的規定而制定的。其參考資料可參考司法院暨所屬機關人員職務遷調實施要點。例如,根據該要點,當少年調查官或少年保護官需要遷調時,相關機關應根據適用的規定進行評估和決定遷調地點,以提升工作效能。
- 少年名詞
- 少年調查官名詞
- 少年保護官名詞
- 家事調查官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少年調查官與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遷調原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