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學院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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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學院處理性騷擾申訴事件之所有人員,對於當事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除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者外,應予保密。違反者,本學院得視其情節依相關規定予以懲處及追究相關責任,並解除其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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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所提供的法规和参考材料,根据法官学院“性骚扰防治申诉及调查处理要点”第15条的规定,处理性骚扰申诉事件的所有人员应保密当事人的姓名和其他可辨识身份的信息,除非调查需要或基于公共安全考量。对于违反该规定的人员,法官学院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惩处并追究相关责任,并解除其聘任。
- 性騷擾名詞
- 懲處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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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