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法槌使用要點4

快速跳轉

四、法槌及槌座由庭務員負責保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槌使用要點第4條,法槌及槌座由庭務員負責保管。這表示法槌和槌座是由庭務員負責保管的,庭務員必須確保法槌和槌座的安全。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維護法院的秩序和尊嚴。例如,當法庭進行審判時,庭務員必須確保法槌和槌座的準備就緒,以保證法官能夠有效地主持審判程序。此外,庭務員還必須定期檢查法槌和槌座的狀況,並在需要時進行維修或更換。這樣可以確保法槌和槌座的正常運作,並減少因損壞或故障而影響審判程序的風險。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法槌使用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法槌使用要點第 4 條規定:「四、法槌及槌座由庭務員負責保管。」(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法槌使用要點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