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院政府資訊閱覽室開放時間為本院上班日之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及下午二時至五時。
司法院政府資訊閱覽須知第3條是關於司法院政府資訊閱覽室的開放時間。根據這項條款,該閱覽室在司法院上班日的早上9時至中午12時,以及下午2時至5時開放。這意味著公眾可以在這些時間段內進入該閱覽室查閱相關資訊。 參考資料:司法院政府資訊閱覽須知。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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