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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九十六年減刑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七 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所稱「犯罪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前」,包括「二十四日」當日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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